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合肥高新区促进消费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*策条款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

申报通知 (4611) 发布于:2022-05-10 更新于:2022-05-10 来自: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
项目申报

各有关企业、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*策措施的通知》(合高管〔2020〕62号)和《2021年合肥高新区促进消费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合肥高新区促进消费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*策条款申报兑现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方式

1.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。

2.在报送纸质材料同时,相关材料需在网上申报。企业登录: https://zct.gx-hch.com/hfgxcyfc/public/cyfcw/login(高新区涉企系统)。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;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,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,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,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“申报通知”栏目中找到经贸局发布的相应*策申报通知。进行申报即可(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,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),然后点击下面的“我要申报”, 即可申报项目。

网络填报技术支持:4006655990

(二)申报时间

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,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合肥高新区经贸局1321办公室。逾期没有申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
二、申报条款及申报资料

(一)支持商贸和新零售业

1.促进商场综合体加快恢复。对开展促消费活动,且上半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2%,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以上的,给予企业优惠发放并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50%的奖励,单笔消费奖励不超过200元。

申报条件:(1)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限上商场、综合体类商贸流通企业;(2)2021年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;(3)2021年7-12月实际开展优惠活动,优惠金额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。

申报材料:(1)高新区产业*策申报表(附件1);(2)营业执照复印件;(3)区级入统证明(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-1页截图);(4)真实性承诺书(附件2);(5)2020年和2021年的社消零统计截图(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社消零完成情况截图,2021年新入库企业社消零数据,以企业报送的同期数为准);(6)企业促销优惠活动方案、活动照片及宣传材料;(7)促销优惠活动专项审计报告(审计报告需包括:优惠实际发放并被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、按*策条款要求可申请的奖励金额、促销优惠活动清单等)。

2.促进企业开展新零售业务。对通过线上销售、直播销售等新零售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,且上半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2%,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以上的,给予企业优惠发放并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50%的奖励,单笔消费奖励不超过100元。

申报条件:(1)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;(2)2021年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;(3)2021年7-12月实际开展优惠活动,优惠金额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;(4)企业通过线上销售、直播销售等新零售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。

申报材料:(1)高新区产业*策申报表(附件1);(2)营业执照复印件;(3)区级入统证明(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首页101-1截图);(4)真实性承诺书(附件2);(5)2020年和2021年的社消零统计截图(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社消零完成情况截图,2021年新入库企业社消零数据,以企业报送的同期数为准);(6)企业促销优惠活动方案、活动照片及宣传材料;(7)促销优惠活动专项审计报告(审计报告需包括:通过新零售方式开展优惠发放并被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、按*策条款要求可申请的奖励金额、促销优惠活动清单等)。

(二)支持家电和汽车零售业

1. 促进汽车消费迅速回暖。对开展促消费活动,且上半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2%,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以上的,给予企业优惠发放并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50%的奖励,每1台车奖励不超1500元。

申报条件:(1)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汽车零售类限上商贸流通企业;(2)2021年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;(3)2021年7-12月实际开展优惠活动,优惠金额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。

申报材料:(1)高新区产业*策申报表(附件1);(2)营业执照复印件;(3)区级入统证明(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首页101-1截图);(4)真实性承诺书(附件2);(5)2020年和2021年的社消零统计页截图(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社消零完成情况截图,2021年新入库企业社消零数据,以企业报送的同期数为准);(6)企业促销优惠活动方案、活动照片及宣传材料;(7)促销优惠活动专项审计报告(审计报告需包括:优惠实际发放并被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、按*策条款要求可申请的奖励金额、促销优惠活动清单等)。

2.促进家电消费加快升级。鼓励企业在我区成立家电销售公司,并开展促消费活动,对上半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2%以上、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以上的,给予企业优惠发放并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50%的奖励,每台家电奖励不超200元。

申报条件:(1)工商、税务、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家电零售类限上商贸流通企业;(2)2021年全年社消零同比增长18%;;(3)2021年7-12月实际开展优惠活动,优惠金额实际被个人消费者兑现使用。

申报材料:(1)高新区产业*策申报表(附件1);(2)营业执照复印件;(3)区级入统证明(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首页101-1截图);(4)真实性承诺书(附件2);(5)2020年和2021年的社消零统计页截图(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社消零完成情况截图,2021年新入库企业社消零数据,以企业报送的同期数为准);(6)企业促销优惠活动方案、活动照片及宣传材料;(7)促销优惠活动专项审计报告(审计报告需包括:优惠实际发放并被消费者兑现使用金额、按*策条款要求可申请的奖励金额、促销优惠活动清单等)。

(咨询电话:经济贸易局企业服务处 郭梽伟 65324525)

三、附则

1. 本实施办法各条款不重复享受。

2. 企业应诚信申报,对虚假宣传、恶意涨价、骗取资金的,予以追回。情节严重的,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。

高新区经济贸易局

2022年5月10日

附件下载:

1、2020年高新区产业*策申报表

2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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