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*策》(建筑业部分)的通知

申报通知 (6067) 发布于:2022-04-15 更新于:2022-04-15 来自:合肥经开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
项目申报

区内各企业:

按照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*策》和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*策细则》等文件要求,现受理2022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*策相关条款的申报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

企业申报时间开始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-4月24日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本次*策实行网上申报。*策申报主体需在“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”(http://www.hjqservice.com/)中完成注册,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,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(详见附件,技术支持:汪工,13721079361;李工:18656565833;王工,17889843252)。企业(单位)按照申报通知要求,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、完整的申报材料,并关注初审意见,及时完善申报材料。

三、*策申报条款和申报材料

*策第5条: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。

1.*策内容:对选用区内建筑业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业主单位,房产项目按建筑面积每1万平方米8万元、工业项目按区级财力贡献(起点≥100万元)20%给予奖励。(咨询电话:建管中心63679071)

申报条件:①房产项目和工业项目业主单位(企业);②房产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定。③工业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源自该项目区级财力贡献≥100万元。

申报材料:①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*策奖励申请表(附件9);②施工总承包合同;③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纸;④完税和产值确认证明表。

2.*策内容:对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、一级、二级资质且产值和纳税增幅同比正增长的,分别给予300万元、50万元、10万元奖励,即申即兑。(咨询电话:建管中心63679071)

申报条件:①注册地在经开区管辖区域内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2021年7月1日后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;②符合统计部门条件规范纳入建筑业企业统计名录库。

申报材料:①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*策奖励申请表(附件9);②资质证书扫描件或*部门网站公告。

注:申报材料涉及建筑业产值的,提交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C204-1表(今年及去年一季度)。涉及完税证明的,提交税务所属期间证明。涉及增值税发票的,专票提供抵扣联,普票提供发票联。

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: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*策奖励申请表→《*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》→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)→其他申报材料。每页须加盖企业公章,申报材料整体以一个Pdf文档上传。

附件下载:

附件1: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表(建设单位)

附件2: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表(资质晋升)

附件3:*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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