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落实“四个优先”,是指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,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,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。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。
一是干部配备优先。乡村振兴,人是关键,选好“带头人”十分重要。要建立一套培养、评价、选拔和任用机制,优先考虑“三农”干部配备,把最优秀的干部充实到“三农”战线,打造一支专心农村农业、了解农村农业的强有力的干部队伍。
二是“要素配置”优先。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资源要素配置失衡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必须优先满足“三农”发展的要素配置,让城乡要素流动起来,实现平等交换,推动资源要素更多流向农村。
三是资金投入优先。乡村振兴离不开资金支持。要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体系,让财*资金、信贷资金优先向农业农村倾斜,使金融“活水”持久滋润乡村大地。
四是公共服务安排优先。公共服务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。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公共服务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,关乎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在这方面,城乡差距依然巨大,要采取针对性措施,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